close
中國網 中國網財經5月17日訊 北京市環保局網站近日發佈京環保監察罰字〔2017〕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,北京紅螺園飯店因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濃度超過北京市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,被處十萬元罰款。
處罰書顯示,北京市環保局於2017年3月8日對北京紅螺園飯店進行瞭調查,發現其1號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濃度為24毫克/立方米,超過瞭北京市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11/139-2015)表2規定的排放限值(二氧化硫20毫克/立方米)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,北京市環保局責老虎 王智明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,限三日內治理達標,處十萬元罰款。
(責任編輯:馬玉潔)
博客 王智明
全站熱搜